本報訊 見習記者王春 通訊員南軒南海 11月3日,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某涉嫌受賄罪一案。王某原系嘉興市南湖區環境保護監測站站長,因涉嫌受賄罪,被南湖區檢察院起訴。此案未當庭宣判。
  檢察機關指控稱,在2007年至2014年期間,王某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人員在承接環保設備採購項目、環保工程業務、環保工程驗收監測以及監測站內工作安排方面牟取利益,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相關人員加油卡、現金等財物合計42萬餘元。2014年9月5日,王某向嘉興市南湖區紀委投案。
  (原標題:涉嫌受賄環境監測站長主動投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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